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,组织各地推荐2021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。要求各地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,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推荐工作,其中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,各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4个。
工信厅企业函〔2021〕8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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